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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温州失业人员怎么领取生育补助金?附全指南

2023-01-04 14:30:52 来源:

浙江温州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


【资料图】

一、适用范围

涉及的内容:生育补助金核准支付

服务对象:个人

省级法律依据

关于《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民政厅 第四条关于医疗补助金问题

(一)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大病医疗保险的,不再享受住院医疗费补助。

(二)符合计划生育规定,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,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,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;夫妻双方均失业的,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。 失业人员应当在孩子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,持本人身份证、失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、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,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。

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-01-01 第三款符合计划生育规定,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,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,在医疗补助金中列支。

二、受理条件

1.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;

2.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的。

受理机构: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

三、申请材料目录

材料名称

材料形式

必要性及描述

备注

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

纸质

必要

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表

纸质或电子

必要

生育登记服务卡

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

必要

子女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
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

必要

四、申请接收

申请方式:网上申请,现场窗口申请

办理地点: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)2号楼2楼7号窗口;

五、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

1. 申请人向设区市部门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;

2. 市人力社保局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(5个工作日)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,并将材料送至相关责任处室审核;

3.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收到材料后完成审核,并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;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理结果

六、办结时限

法定期限:5工作日

承诺期限:5工作日

七、结果送达

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

送达方式:电子文件网上送达

咨询电话:0577-12345

网上查询:bsjd.zjzwfw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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